近期還是有很多企業問到,現在公司還需要出具驗資報告嗎?是否需要實繳注冊資本金。其實國家早在14年的時候就出臺新的公司法,對于是否需要實繳注冊資本金做了明確的說明,下面我們來認識下,以下內容摘自公司法:
自2014年3月1日起,新《公司法》修改涉及12個條款,除將公司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、取消公司注冊資本低限額外,還放寬了企業經營場所的閑置,但與此同時卻加強了企業誠信監管。
按照現行《公司法》,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的事項就包括公司注冊資本;股東的出資方式、出資額和出資時間,不得低于的低注冊資本金。 新《公司法》 取消了有限責任公司低注冊資本3萬元、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低注冊資本10萬元、股份有限公司低注冊資本500萬元的;不再公司設立時股東(發起人)的出資比例和繳足出資的期限。 對于那些手里有項目,但沒多少錢,又需要一個公司作為對外合作載體的創業者來說,門檻極大地降低了。可以說,以后,人人都可能擁有公司。
新《公司法》取消了關于公司股東(發起人)應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出資,投資公司在五年內繳足出資的;取消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應一次足額繳納出資的。轉而采取公司股東(發起人)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、出資方式、出資期限等,并記載于公司章程的方式。
工商部門介紹,認繳制度就是企業在申請注冊登記時,擬定并承諾注冊資金為多少,并不一定真的繳納到企業銀行賬戶,不再需要專門的驗資證明該資金實際是否到位。但如果實際未繳納足額的話,也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。
現在,您對公司是否需要進行注冊資本金實繳一問應該有答案了吧。不用再實繳了。但是,有些特殊行業還是需要進行資本金實繳到位,出具驗資報告的。如典當行,需要先將投資款到位后,才會審批!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吧,有企業難題,不如咨詢我,咨詢**收費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