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言: 公司在業務做大了,想要拓展一下周邊地區的業務,是不是租個辦公室,掛個辦事處的牌子就可以開業了呢?辦事處是不是也需求辦
公司在業務做大了,想要拓展一下周邊地區的業務,是不是租個辦公室,掛個辦事處的牌子就可以開業了呢?辦事處是不是也需求辦個營業執照才算合理合法呢?且聽小編在法律法規的角度為大家分析一下對企業異地運營的方針。
公司注冊
依據國家G商行政管理總局《對企業在居處外設點從事運營活動的答復》的規定,企業法人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在其他地方從事運營活動,只需不歸于設點運營,就不需求請求營業執照。一起,該《答復》也指出,依據《公司掛號管理條例》的規定,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掛號注冊的企業法人的居處只能有一個,公司在其居處以外地域用其自有或租、借的固定場所設點從事運營活動的,就應當向該場所所在地公司掛號機關請求處理分公司掛號?收取分公司營業執照;
未經同意建立運營活動的,依照國家G商行政管理局《公司掛號管理若干問題》第三十二條的規定,責令改正;非法所得,處三倍以下罰款,但Z高不超過三萬元;無非法所得的,處一萬元以下罰款。據此,你公司在鄰市設點從事運營活動,歸于建立分公司的行為,應該另辦營業執照。假如你公司不依照工商局的要求處理營業執照,則工商局可以依據上述規定,對你公司進行行政處F。
看來辦事處這種情況已經成為過去式了,現在都是正規的公司運營,處理營業執照那是必須的,記賬報稅也是要進行的,和總公司是一樣的運營方式,只不過是控股方式有點區別罷了。